常见问题
咨询内容: 我已收到k1签证申请通知书,除了我要填DS-230表格外,和我一起签证的女儿要不要填DS-230表格
回复内容:

是的,不管是成人还是小孩,每个签证申请人均需要单独填写一份签证申请表。

咨询内容: 我的先生是美国公民,现在我们的小孩在中国出生,需要办理小孩的移民手续吗?
回复内容:

不需要,小孩出生以后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您可以在美国驻中国的领事馆直接为孩子申请美国护照。详情请参见:http://chengdu-ch.usembassy-china.org.cn/births_abroad3.html

咨询内容: 我已经递交了3号包裹(即指南包裹)里要求的材料信息,我什么时候可以面谈?
回复内容:

对于未婚妻(夫)签证及直系亲属移民签证申请(如K签证和IR签证),面谈通常安排在领事馆收到来自国家签证中心或相关的美国移民局驻中国办公室寄出的纸质材料后的2-3个月之后。家庭团聚类签证(如F签证)的面谈通常安排在领事馆收到纸质材料并且有配额已到后的2-3个月之后。而雇佣/工作类的签证(如E和L签证等)的面谈通常安排在领事馆完成所有必要的行政程序后2-3个月之后。

请注意面谈的时间安排取决于申请数量的多少,因此在特定时段,比起正常的情况下,得到面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领事馆将凭包含在预约包裹(4号包裹)里的预约信告知申请人面谈的时间。该信将在预约日期的前2-4个星期到达申请人手中。

咨询内容: 我被告知我会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所以没有资格移民。但是我的担保人及联合担保人的收入都超过了美国贫困线。为什么我没有资格?
回复内容:

领事馆签证官员根据法律要求要综合整体情况来决定申请人是否会成公共负担。收入只是签证官员用来参考的多种标准之一,其他的标准包括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年龄、教育水平、工作经历、语言能力及家庭情况等。当担保人的收入超过贫困线而移民签证申请仍不具资格的情况并不少见。为解决此问题,申请人必须找一个拥有充足资金及资产(需要远远超过贫困线标准)的联合担保人作担保,或者向签证官证明在面谈后,你们的经济情况已经改善。

咨询内容: 什么是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我在哪里能找到关于它的更多信息?
回复内容:

对于在数量上有配额限制的移民签证类型来说,申请处理的先后顺序是以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来决定的。对于家庭团聚类的移民签证来说,优先日期就是申请递交到美国移民局的时间。而对于雇佣/工作类的移民签证来说,优先日期就是美国劳工部收到劳工证书申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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