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类

D女士婚姻移民签证顺利获批

Post2018.03.29 10:04 Read1468

客户情况:D女士先生为美国公民,先后为D女士及小孩递交了I-130申请。D女士曾持访问学者J-1签证(小孩持J-2签证陪同)赴美,母子均受两年回国服务期的限制,即,J-1/J-2签证持有人需在回国服务两年后,才能获得移民签证和绿卡。在咨询山姆公司前,D女士误认为回国服务两年后才能递交移民申请,非常焦虑。咨询山姆后,才得知即使两年回国服务期未满,依然可以提交移民申请。 因为婚姻移民申请在移民局的审批和签证处理本身需要时间,所以正好和D女士的回国服务期同步。D女士的两年回国服务期已于2018年1月期满,又恰逢婚姻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两边的时间都未耽误,可喜可贺!

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17-06-13;

美国移民局批准时间:2018-03-16;

是否遇到补件(RFE):

审批周期: 9个月

移民局批准书及移民签证如下:(为保护客户隐私,所有个人信息均已屏蔽,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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